各位同学:
为进一步做好校设奖学金评审工作,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根据《浙江传媒学院校设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》等文件要求,现将十大在线赌·博app大全
2024-2025学年校设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奖要求
(一)基本条件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积极上进;
2.学习勤奋、严谨踏实、勇于进取、成绩优良;
3.尊敬师长、团结同学、关心集体、遵纪守法、热爱劳动、诚实守信,勤俭节约;
4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身体健康,达到《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。
(二)具体条件
1.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
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。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、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,每学年评定一次。各项奖学金的具体评选条件分别如下:
①一等奖学金
评选学年内在本班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10%以内,智育成绩排名在前15%以内; 每班比例为3%, 奖学金金额为3000元。
②二等奖学金
评选学年内在本班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20%以内,智育成绩排名在前20%以内; 每班比例为10%, 奖学金金额为2000元。
③三等奖学金
评选学年内在本班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35%以内,智育成绩排名在前40%以内; 每班比例为15%, 奖学金金额为1000元。
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的评奖排名以学生的综合测评排名先后排序; 综合测评排名相同者, 由二级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小组讨论决定后, 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。
2.单项奖学金
①学习成绩优秀奖:智育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%以内且未获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者, 奖学金金额为500元。
②学生成绩进步奖:智育成绩排名比上一学年提前班级人数的30%位且未获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者, 奖学金金额为500元。
③社会工作优秀奖:积极参加校、 院学生工作, 成绩突出, 按班级人数的5%评定, 奖学金金额为500元。
④思想品德优秀奖:用于奖励积极参与环保、 卫生、 公益活动, 在见义勇为、 舍己救人、 助人为乐、 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中表现突出的学生。由学生提交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,由各二级学院党委(总支)进行审核, 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复核。原则上学年内评奖人数不超过 1%, 奖学金金额为500元。
3.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
①三好学生
评选名额不超过二级学院学生总数的5%,每人奖励500元。评选条件如下:
思想品德好: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道德品质优良,模范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和校纪校规;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集体活动;热爱劳动,有良好的卫生习惯。评选学年综合测评德育成绩列班级排名前30%以内,无旷课(含迟到、早退)、晚归、夜不归宿等现象;
学习好: 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各科成绩合格、评选学年智育成绩列班级排名前20%以内;
身体好: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,有健康的心理素质, 当年体测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 (不含退伍学生的免测、缓测及补测学生),方可参加三好学生的评选;
原则上从获得一、 二等奖学金获得者中评选。
②优秀学生干部
评选对象为校院两级学生会干部、班委成员、寝室长、助理班主任、辅导员助理、社团主要负责人、相关部门所聘学生干部等,评选名额不超过二级学院学生总数的3%,每人奖励500元。要求:评选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列班级前50%以内, 德育测评成绩排名列班级前30%, 热心为同学服务,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,工作认真负责, 无挂科、旷课、夜不归宿等现象。
每班提交2名符合条件的学生进入学院终评,原则上不与社会工作优秀奖兼得。
二、不予评奖评优的情况
评奖学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 不予参与各类奖学金和先进个人的评选:
(一) 违反校纪校规,受到全校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处分(以发文时间为准),或评奖期仍处于处分期者;校检旷课1学时及以上者,迟到、早退累计3次(含)及以上者;所在寝室卫生3次(含)以上不合格者;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不及格或缺测未测者(免测学生除外);每学期未完成课外体育锻炼者(免跑学生除外);课程有不及格者;德育测评成绩排名50%以后者,不予评奖。
(二)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应取消评奖评优资格的情况,而本管理办法未诉及的, 按照上级文件相关要求执行。
三、申报程序及评选办法
(一)系统初筛与名单生成:学院将根据各班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,对照评奖条件、比例,通过“评奖评优系统”进行自动筛选与匹配,确定各奖项获得者的初步名单,在都符合某类(项)奖学金评选条件时,以学生综合测评成绩高低排序。
(二)名单反馈与公示:系统确定的初步名单将统一反馈至各班班长。请各班班长在收到名单后及时在班级内部群组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5年10月3日-10月5日,确保信息传达至班级每一位同学。
(三)异议查询与反馈:学生对初步名单有异议,或希望了解本人未达到某项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具体原因,可自行在“浙传咨询-掌上学工-评奖申请”中查询未达标的具体原因。
(四)名单确认与上报:公示期结束后,若无异议,初步名单即为最终获奖名单。如有特殊情况或核实后需调整的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馈,逾期未反馈者视为对公示结果无异议。
(五)其他注意事项:
1. 一、二、三等奖学金:已按照上述流程完成初步名单确认,各班一等奖学金1人,二、三等奖学金按班级人数比例进行申报,例如:若某班级人数为29人,10%即二等奖学金应有2.9人,此种情况就低不就高,故该班应获二等奖学金的同学为2人,三等奖学金同理。若某班符合某奖项的人数超过实际的奖项名额,则综测排名靠前者得之。
2. 学习成绩进步奖、学习成绩优秀奖:系统中申报成功者为获得者,没有名额限制。
3. 三好学生:已按照上述流程完成初步名单确认。根据往年经验,名额常常多于符合要求学生数量,一般情况系统中成功申报者即为获得者,若今年学生符合要求数量超出学院名额,则采取下一轮竞选(具体依据情况而定,等通知)。
4. 思想品德优秀奖:请申报学生10月5日9:00前由本人将相应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[email protected],学院党委审核认定后为其申报。
5. 社会工作优秀奖:各班综测小组在班内通过对拥有评奖资格的学生(班级初审获奖名单中,“社会工作优秀奖”一列绿色打勾者为拥有申报该奖项资格的学生),开展民主投票(线上、线下均可)等形式,推选出2名候选人,10月5日9:00前将结果反馈至钉钉工作台“24-25班内社会工作优秀奖评选结果”处上报,等待参与下一轮审核。
6. 优秀学生干部:各班综测小组在班内对拥有评奖资格的学生(班级初审获奖名单中,“优秀学生干部”一列绿色打勾者为拥有申报该奖项资格的学生),开展民主投票(线上、线下均可)等形式,推选出2名候选人,10月5日9:00前将反馈至钉钉工作台“24-25班内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结果”处上报,等待参与下一轮审核。
7. 应征入伍单项奖:学院根据上级部门安排,学院综测小组审核认定后为其申报。
四、奖励办法
(一) 国家奖学金、 国家励志奖学金、 省政府奖学金、 社会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;
(二) 校内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、 学习成绩优秀奖学金、 学习成绩进步奖学金之间不可兼得, 原则上社会工作优秀奖不与优秀学生干部兼得;
(三) 凡是获得国家奖学金、 省政府奖学金、 社会奖学金者, 与校内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荣誉可兼得, 奖金不再发放;
(四) 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, 凡获评校内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的, 两项荣誉及奖金皆可兼得。
(五) 对已获得奖学金的学生,凡有弄虚作假等行为,学校将撤销其所得奖项,收回已发奖学金,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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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5年10月3日